反恐防恐 人人有责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颁布六周年,反恐法是一部全面、系统地规定有关工作体制机制和手段措施的综合性法律,是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实施对依法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传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反恐防恐是一场全民的战争,是一场必须打的战争,需要全民参与共筑反恐防线,守护美好家园,知恐防恐反恐,共保社会平安。